第二十七章 余生的新故事-《这个写手是只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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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别说,京华大学这里的天还算蔚蓝。至少不像余生所上的大学,那里的天空的颜sè几乎灰黄。
rì头渐渐沉落在山边,夕阳染红了晚霞。
余生在树上呆了能有三四个小时了,可他还没看到刘阳。
“不知道刘阳那混小子去哪了?”余生边想着,边从树上下来。虽然他记xìng不咋样,但是他还记得苏雨萧说晚上给他的惊喜。
余生没有去找苏教授,因为那老头还有一节晚课要教。
余生可对什么高数兴趣不大,不去旁听了,省着那老爷子看到他添堵。
于是,余生便沿着麦田回到了苏教授的家。
其实,余生对一件事感觉很奇怪。那就是为什么京华大学除了人外,会动的活物很少。
余生今天还特别注意了这件事。
当他在树上瞭望的时候,他发现他视野里没有发现一只野猫野狗。
这些动物少,说学校管理严格也说得过去。
但是,余生在地上的时候,特意去草丛里,马路沿的石缝中,还有大树的根部。都没有发现蚂蚁洞。
若说一个学校严苛到,让一个蚂蚁洞都不存在,那是不是太不科学了。
找不到可以**的小动物,余生感觉他的猫生的乐趣少了很多。
不过,既然说到了蚂蚁。励志要当一名写手猫的余生同学,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好点子。
这是一个与《最高智慧》一脉相承的故事,只是那些聪明的家伙,由狗变成了蚂蚁。
余生经过《货币战争》和《最高智慧》的尝试,他对故事的掌控能力有了比较大的提高。所以,这个故事很快就成型了。
下面就是余生的这个故事。
“我今年二十三岁,男,只有高中学历。但我不需要像大多数同龄人那样,为了生活从早上忙碌到晚上。因为父母给我留下的家产足够我生活了。
没错,我是一名包租公,已经逝去的父母在北上广这几个城市各留了一套房子给我。当然,我不喜欢那样拥挤快节奏的城市。我喜欢的是zì yóu无拘无束的生活。
可惜我文化水平不高,出国的话交流是个问题,不然我想去大美丽坚这个国度,或许会不错吧。
于是,不能出国的我来到了内蒙古。这个在国内,相对来说,地广人稀风景秀丽的地方。
确实,说的没错,这里真的很美。我第一次来就爱上了这里。
买完这处附带着一大片院子的宅子后,我的存款已经所剩不多了。说实话,我没有感觉亏。
因为我花的钱,如果在北-京只能在北五环买一处面积不大的蜗居。而在这里,我买到的就是附有一大片院子的宅子。相比之下我觉得很值。
我特意雇工人把我院子的栅栏都拆掉,我喜欢这种,一望没有边际的感觉。心满意足的我,给这块属于我的领地,起了高山牧场的这个名字。
虽然这里并没有山,但我喜欢。
如果说,我到这里有什么不适应的。那就是饮食了。这的牧民没吃的东西我实在兴趣不大。烤肉什么的偶尔吃吃还好,但是在我连续吃了一天三顿连吃了三天烤肉之后,再让我看到烤肉我就开始想呕吐了。
更别说各种膻味略重的nǎi制品了。我实在接受不了。所以,我来自房租的收入,大部分都开销到了,买‘正常’的食品上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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